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厂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栏目: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26
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人)委托,拟对修理厂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一、项目概括:1.项目编号:四川兴凯杨比选【2021】05号-1;2.项目名称:修理厂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3.预算及最高限价:¥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注: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其申请文件按无效

   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人)委托,拟对修理厂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括:

1.项目编号:四川兴凯杨比选【2021】05号-1;

2.项目名称:修理厂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

3.预算及最高限价:¥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注: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其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4.比选人: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6.项目简介:本次拟对修理厂设施设备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行为记录;

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中选人进行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厂设施设备采购。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1楼)。

3.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自带U盘现场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比选文件售价为:¥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地点:

2021年12月7日上午14:00时截止(北京时间),地点: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2楼)。

比选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视为主动放弃申请权。

六、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邀请在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009088999

代理机构: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毅德商贸城B区25栋15号

联 系 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18989283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