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人出资清退工作若干特殊情形相关办理手续的说明
栏目: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0-06-22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各方合法权利,保障自然人出资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出资凭证遗失及委托办理方式等情形需要的办理手续作出如下细化说明:一、出资凭证遗失的办理手续(一)出资自然人本人前往清退现场并当场签署遗失声明;(二)提交经核对无误的相关自然人身份证、银行卡(建议选择默认收款银行账户)。二、委托他人办理的手续要求(一)受托人身份要求公司优先鼓励相关自然人亲自前往工作现场办理出资清退工作,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各方合法权利,保障自然人出资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出资凭证遗失及委托办理方式等情形需要的办理手续作出如下细化说明:

一、出资凭证遗失的办理手续

(一)出资自然人本人前往清退现场并当场签署遗失声明;

(二)提交经核对无误的相关自然人身份证、银行卡(建议选择默认收款银行账户)。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手续要求

(一)受托人身份要求

公司优先鼓励相关自然人亲自前往工作现场办理出资清退工作,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当限于委托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职职工。

(二)应当出具以下材料并现场签署书面承诺

1、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人签名并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见附件);

3、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户籍或亲属关系证明(适用于委托近亲属办理情形);

5、委托人持有的出资凭证原件;

6、委托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7、委托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的照片(照片应当清晰显示委托人的容貌、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内容)或委托人书面宣读授权委托书的视频。

(三)根据情况现场电话确认

工作人员现场办理过程中,可以通过公司登记的电话号码联系委托人进一步确认委托办理事宜;请委托人与受委托人提前做好沟通工作,保持办理期间的电话畅通。

按照本方式委托办理出资清退的,相关款项只能转入委托人的银行账户。如不符合上述情形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继续办理。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