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栏目: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16-09-29
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为推进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建设,将对其拥有的4宗国有土地公开选择一家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值评估。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一、评估项目对长虹大道北段128号(高水地块,证载面积为9918.06平方米,约14.8亩);涪城区塘汛镇(塘汛地块,证载面积为28538.72㎡,约42.8亩);小枧沟镇(三江工业园),证载面积18598.95㎡,约27. 9亩;花

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为推进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建设,将对其拥有的4宗国有土地公开选择一家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值评估。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

对长虹大道北段128号(高水地块,证载面积为9918.06平方米,约14.8亩);涪城区塘汛镇(塘汛地块,证载面积为28538.72㎡,约42.8亩);小枧沟镇(三江工业园),证载面积18598.95㎡,约27. 9亩;花荄镇罗林村6组,证载面积13540.06㎡,约20.3亩, 4宗土地使用权价值(含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

  二、报名资格

      纳入绵阳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地价评估机构备选库中A级资质的评估机构。

      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对委托合同样本实质内容无异议的评估机构(委托合同样本报名时提供),可于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9日16点前(节假日除外),向绵阳市公交集团提交报名表、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核原件)。

报名地点:涪城区剑南路32号公交集团5楼经营发展部。

联系人:王先生  谭女士     电 话:0816-2338044

四、选择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选择评估机构,抽签日期和地点电话临时通知。抽签结果当场宣布,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评估机构与我公司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五、评估费用支付

评估费用参照《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地价评估机构备选库更新工作的公告》(绵国土资公告[2016]57号)中的支付标准【10亩以上(含十亩)至50亩,每宗1.2万元人民币】,4宗土地评估费用合计4.8万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特此公告。

附件:绵阳市公交集团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报名表

 

 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