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游仙经济试验区公交枢纽站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游仙经济试验区公交枢纽站监理
2.2招标编号:2021-30号
2.3工程地点:绵阳市游仙区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划约24.87亩。用于建设停车场、保养场、修理厂、综合管理用房、充电站、供电设施、洗车设施等。进一步加大公交营运线路、停车量、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片区市民出行问题。
2.5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入川备案登记证或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业绩要求:近3年(含在建工程),即2019年至2021年,已完成不少于1类似项目。
注: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监理业绩。
3.8项目总监人员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自2021年 8 月 19 日至2021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时出售在绵阳市富乐路长兴江岸精典2单元30-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4.2.1.单位介绍信;
4.2.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查验原件);
4.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查验原件);
4.2.4具备有效的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查验原件);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入川备案登记证或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查验原件);
4.2.5项目总监人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查验原件)。
以上证件查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绵阳市富乐路长兴江岸精典2单元3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1年 9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绵阳市富乐路长兴江岸精典2单元30-2。
6.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7.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招标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招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剑南路西段38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0816-234381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资阳市仁德西路222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8-26757510